日喀则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
招标编号:****-***-******
采购委托人名称:*************
采购委托人地址:日喀则市
采购委托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小区南**栋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投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串联*级杆液质联用仪 | 1 | 进口 |
2 | 气相色谱质谱仪 | 1 | 进口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进口 |
4 | 气相色谱仪 | 1 | 进口 |
5 | 卡尔费休氏水分滴定仪 | 1 | 进口 |
6 | 凯氏定氮仪 | 1 | 进口 |
7 | 微量电子天平/电子天平(*分之*) | 2 | 进口 |
8 | 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 | 1 | 进口 |
9 | 高温蒸汽灭菌锅 | 1 | 进口 |
** | 生物安全柜 | 1 | 进口 |
**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1 | |
** | 低温冰箱 | 1 | |
** | 恒温恒湿培养箱 | 1 | |
** | 低温摇床 | 2 | |
** | 马弗炉 | 1 | |
**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1 | |
** | 电导率仪 | 1 | |
** | 可控温振荡箱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部分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共*个包,交易预估价:***.***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原子吸收光谱仪、微生物实时监测系统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5)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近*年类似业绩及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6 月 ** 日至 **** 年 6 月 ** 日,每日上午 **: ** -**: ** , 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4日,**时**分,开标地点拉萨市华宇天都国际酒店*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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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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