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参加“****-采-***************家属院、教育艺术系、心理咨询室装修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家属院、教育艺术系、心理咨询室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采-*******
*、成交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家属院、教育艺术系、心理咨询室装修改造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成交供应商主要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济源市沁园办事处屯军村路东
成交金额:******元整(¥******.**)
*、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6月4日**:**时
磋商地点: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乔亲亲、陈卫芳、牛战海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号)规定的采购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与天坛路交叉口西北角*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本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和**************网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参与供应商如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单位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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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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