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委托,于 **** 年 4 月 ** 日发布公告,对 凤阳县明皇陵*期景观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次)(项目编号: **********-***/**-******** ) 进行公开招标, **** 年 5 月 7 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元整( ¥******.** )
项目负责人:***
公示期: **** 年 5 月 8 日至 **** 年 5 月 ** 日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代理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监督人员:夏主任 联系电话: ****-*******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 。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招标单位: ****** 代理机构:************
日期: **** 年 5 月 8 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凤阳县明皇陵*期景观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次)于 **** 年 5 月 7 日 ** 时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评审结果 评审内容 | *********** |
营业执照 | ****************** |
资质等级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 |
企业同类(**)项目业绩 | 凤阳县中都大道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标段),合同签订时间 **** 年 5 月; 大水湾公园景观设计,合同签订时间 **** 年 4 月;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业绩 | / |
***询结果 | -- |
联合体投标人 | 否 |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或依法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日期: ****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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