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和众创空间运营及项目孵化项目采购补遗*号文件
(招标编号:{赣中鼎誉润政采字(*******-1)})
致各潜在供应商:
1. 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商务标内容
3.1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匹配度 | **分 | 1.投标人提供****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政府采购项目合作,有*项得3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与省内县政府部门的合作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创业孵化能力,获得市级以上行政部门(含市级)授予的“众创空间”,依评定级别不同,1.0得3分,2.0及以上得6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 3.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合作进行特色产业线上平台运营:知名电商企业平台(包含不限于阿里巴巴、京东、天猫、淘宝、腾讯)有*项合作得6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平台后台截图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投标人在江西省内各县域与全国性知名农村电商平台有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合作(包含但不限于农村淘宝、邮乐购、益农信息社等项目培训),每个县得 2 分,最高得 ** 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 | **分 |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电子商务讲师团结业证书或毕业证,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结业证书/ 聘书原件及该成员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作协议原件。) 2、团队成员具有创业孵化资质:提供人省劳动就业局认证***创业培训讲师资质证明或省教育厅颁发的创业导师资质证明或荣誉证书证明,有*项得2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结业证书/ 聘书原件及该成员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作协议原件。) |
3.3 | 运营能力 | **分 | 投标人具备(包含不限于淘宝、天猫、京东、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不同产品类目的网店操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每提供 1 份得2分,最高不超过**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原件及网店网址截图。) |
3.4 | 荣誉证书 | 6分 | 1、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级)授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的,得 3 分或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市级)授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 2、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级)授予服务业或电子商务行业,“龙头企业”的,得 3 分或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市级)授予服务业或电子商务行业,“龙头企业”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 |
现做如下修改
3.1 |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相关匹配度 | **分 | 1.投标人提供****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政府采购项目合作,有*项得3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与省内县政府部门的合作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创业孵化能力,获得市级以上行政部(含市级)授予的“众创空间”或参与了“众创空间”运营或有江西省内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经验,“众创空间”依评定级别不同1.0得3分,2.0及以上得6分,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经验加3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或合作协议原件) 3.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合作进行特色产业线上平台运营或其他战略合作:知名电商企业平台(包含不限于阿里巴巴、京东、天猫、淘宝、腾讯、*度)有*项合作得6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平台后台截图加盖公章或合作协议原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投标人在江西省内各县域与全国性知名农村电商平台有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合作(包含但不限于农村淘宝邮乐购、益农信息社等项目培训),或创业培训经验,每个县得2分,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投标人在江西省内与省级电商协会有合作的,每个合作加3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3.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 | **分 |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电子商务讲师团结业证书或毕业证或省级以上电商行业协会讲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结业证书/聘书原件及该成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作协议原件) 团队成员具有创业孵化资质:提供人省劳动就业局证***创业培训讲师资质证明或省教育厅颁发的创业导师资质证明或荣誉证书证明,有*项得2分,最高6分。(评审依据: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结业证书/聘书原件及该成员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作协议原件。) |
3.3 | 运营能力 | **分 | 投标人具备(包含不限于淘宝、天猫、京东、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不同产品类目的网店操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不超过**(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原件及网店网址截图。) |
3.4 | 荣誉证书 | 6分 | 1.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级)授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的,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 2.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含省级)授予服务业或电子商务行业,“龙头企业”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网站公示的截图、授予企业牌匾图片加盖公章) 3、投标人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单位聘书或专家顾问聘书。有*人加1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聘书原件,及该成员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作协议原件。) 4、投标人顾问团队有江西省内院校博士成员。有*人得1分,最高得2分。(评审依据:合作协议原件) |
原招标公告中
************受****的委托,决定就其*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和“众创空间运营及项目孵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现改为
************受****的委托,决定就其*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和“众创空间运营及项目孵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2. 因招标文件有修改,此项目开标时间推后到****年5月**日上午9:**分,投标保证金截止到****年5月**日下午5:**。
3.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县商务局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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