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水库移民后靠安置点环境保护工程环卫设施采购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2.2招标内容:垃圾桶、果皮箱、污水桶等采购;
2.3供货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果皮箱或环卫设备生产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门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2*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首创象墅西门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 李 强
电 话: ****-*******
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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