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中标结果及合同文本公示 ****************委托*************招标的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审及采购结果确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预中标结果和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实施机构反应。 1.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实施机构:****************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会议时间:****年9月**日9时整(北京时间) 6.开标会议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8.预中标投标报价 1) 预中标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率(8.**%); 2) 预中标运营成本合理利润率(6.** %); 3) 预中标年均使用者付费(****元/年)。 9.项目概况 1) 项目总投资*****.***元。 2)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年。 3)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贾丽华、邓莲英、邹凤岐、韩爽、张冉东。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项目实施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郑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华阳国际大厦**楼 ****月**月**日 附件: 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协议 (草签版) *〇**年*月 草签方: 甲方:************** 乙方:(社会资本方) 草签说明: 本协议由**************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于****年月草签,并共同作以下说明: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署。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朝阳庆融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当前期注册资本为****元,全部由政府出资代表(朝阳市顺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本协议草签后,由通过采购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共同对项目公司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后,项目公司通过签署***项目补充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资本金出资等不适合承继的权利、义务除外),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本草签版协议*式*份,各方各执*份。 目 录 前言 1 第1条协议主体 2 第2条协议的组成部分 2 第3条协议主要内容和条款 3 第4条风险分配 3 4.1 风险分配原则 3 4.2 风险分配方案 4 第5条术语定义 7 5.1 术语定义 8 5.2 其它 ** 第6条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 第7条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 第8条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 第9条项目概况 ** 9.1建设内容 ** 9.2 项目方式 ** 第**条投资概算和融资保障 ** **.1 项目投资 ** **.2 项目资本金 ** **.3 融资保障 ** 第**条经营权 ** **.1 经营权 ** **.2经营原则 ** **.3项目合作年限 ** **.4 对经营权的基本要求 ** **.5 唯*性 ** 第**条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 **.1 甲方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 ** **.2 乙方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 ** 第**条履约保障和保险 ** **.1 履约保函 ** **.2 兑取履约保函 ** **.3 不当兑取履约保函 ** **.4乙方保险义务 ** 第**条付费机制 ** **.1 付费方式 ** **.2付费金额及计算 ** **.3支付流程 ** **.4 逾期付款 ** 第**条调价机制 ** 第**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 甲方的权利 ** **.2 甲方的义务 ** 第**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 乙方主要权利 ** **.2 乙方主要义务 ** **.3 文件保密义务 ** **.4 劳动安全义务 ** **.5 项目文件的协调义务 ** **.6 缴纳税金、关税及收费义务 ** **.7 对承包商的责任 ** **.8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 **.9保险 ** 第**条土地 ** **.l 土地使用权及出让金 ** **.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 **.3 资产所有权 ** 第**条设计 ** **.1 设计要求 ** **.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 **.3 施工图设计 ** 第**条建设 ** 第**条工程建设的变动 ** **.1 甲方要求的变动 ** **.2乙方要求的变动 ** 第**条工程进度 ** **.1 建设期 ** **.2 开工日 ** **.3进度报告 ** **.4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 **.5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 **.6不可免除 ** **.7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 第**条竣工 ** **.1竣工验收 ** **.2项目建设费用的确认 ** 第**条开始运营 ** 第**条运营与维护 ** **.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 **.2 运行与维护手册 ** **.3 定期检修 ** **.4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 第**条项目资产的移交 ** **.1 移交委员会 ** **.3 移交范围 ** **.4 风险转移 ** **.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 **.7 移交效力 ** 第**条违约赔偿 ** **.1 违约行为认定 ** **.2 甲方违约事件 ** **.3乙方违约事件 ** **.4 违约承担的责任 ** **.5 减轻损失的措施 ** **.6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 **.7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 第**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 第**条项目终止情形及补偿 ** **.1甲方有权终止的情形 ** **.2 乙方有权的终止情形 ** **.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 **.4 终止的*般后果 ** **.5 终止后的补偿 ** **.6 终止后的移交 ** 第**条转让与变更 ** **.1 乙方的转让 ** **.2 甲方的转让 ** **.3 甲方的变更 ** 第**条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涵义 ** **.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 **.3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 第**条协议的效力 ** 第**条解释规则 ** **.1 修改 ** **.2 可分割性 ** 第**条争议的解决 ** **.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2 争议的解决 ** **.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 **.4 继续有效 ** 第**条其他条款 ** **.1 通知 ** **.2 不弃权 ** **.3 协议文字 ** **.4 附则 ** 附件*:运营维护绩效考核 ** 附件*:履约保函 ** 前 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 甲 方(项目实施机构):**************** 法定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乙 方(社会资本方): 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鉴于: (1)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以***模式实施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于***年月日获得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的批准; (2)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已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签署本协议; (3)****************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前期对社会资本方的筛选,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确定为中标的社会资本方; (4)(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的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相关的移交工作。本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相关权益及土地使用权移交给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为实施本项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章 概述 第1条 协议主体 项目实施机构:**************** 社会资本方: 第2条 协议的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 (1)本协议书及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澄清文件、招标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等,如果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投标文件附表; (5)项目实施计划; (6)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 3条 协议主要内容和条款 概述;引言、定义和解释;声明和保证;双方的*般权利和义务;经营权;项目期限;前提条件;项目的融资保障;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与维护;付费机制;项目移交;保险;法律变更;不可抗力;违约与终止;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其他条款。 第4条 风险分配 4.1 风险分配原则 4.1.1 承担风险的*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 4.1.2 承担风险的*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 4.1.3 承担风险的*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 4.1.4 由该方承担该风险最有效率。 4.1.5 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 4.2 风险分配方案 (1)政府干预、政府信用、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项目审批延误、招标竞争不充分、通货膨胀、税收变化及基准利率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2)融资风险、技术风险、完工风险(非乙方造成的完工风险除外)、经营权人能力不足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市场收益不足风险、第*方延误/违约、合同文件冲突/不完备、不可抗力风险、环保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4)融资利率风险,融资利率应以实际发生为准,甲方只认可基准利率上浮**%以内的部分,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表:项目风险分担机制 风险分类 | 风险类别 | 政府方承担 | 项目公司承担 | 共同承担 | 备注 | 防范/应对 | 政治风险 | 可控的政策及法律变更 | 本级政府指定的政策与法律变更导致项目无法运作 | | | | 在合同约定发生公共政策及法律变化风险时引起的损失的合理分担制度 | 政府信用(支付) | 政府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政府补贴未及时足额到位,甚至付费终止 | | | | 信守承诺 | 税收政策 | 收费、税收政策变化 | | 主要由政府方承担,但是由本级以外政府机构进行的政策变更,属于不可抗力风险,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对该情况不可控制,建议由双方共同承担 | | 通过**调整给予平衡 | 项目前期手续审批获得 | | | 因政府审批导致项目进度延迟,且进度延缓,且社会资本由于自身原因缺少审批所需要的资料而导致审批延误的 | 主要由政府方承担,如果项目公司由于自身原因缺少审批所需材料导致项目审批延误的,后果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 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会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发改委、建设等部门,及时提供相应的前期审批和配套责任,***合同中可以设置相关审批手续完成的合作的生效前提条件 | 融资风险 | 融资风险 | | 1.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导致建设成本增加,2.融资机构信用风险,社会资本方违约导致成本增加,3.在融资风险,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项目实际融资需求与原计划存在较大差异而导致在融资成本增加4.流动性风险,由于非政府违约原因导致的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项导致的流动风险 | | | 引入具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需招合作意向强烈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通过专业的咨询机构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合同和贷款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成本与风险 | 建设风险 | 设计方案 | | | 设计变更,需求变动、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而导致项目设计变更,建设费用增加、工程延后 | 主要由社会资本承担,但由于政府原因形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返工或额外的工程,由政府承担 | 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 工程质量 | | 1.工程外部社会环境稳定性保障 2.竣工验收达标风险 | | | 通过建立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提出绩效考核并监督实行来降低风险 | 施工安全 | | 施工期安全不达标,环境污染不到位 | | |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 工期超期 | | 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工程整体完工进度延迟(施工方时间,作业人员安排不合理原因造成工程承包) | | | 社会资本方可通过合理的计划排期,优化工序衔接,结合项目的设计,采购及优化货物的配送等方法来降低风险 | 建设成本超支 | 原材料上涨超过5%的部分,政府方承担 | 项目公司导致工程建设成本超支(管理经验不足,原材料、人力、设备等资源**上涨,造成本项目成本超支) | | | 社会资本方可通过加强管理,优化设计和施工等方法降低此类风险 | 工程合同变更 | | 工程设计优化,未按照合同中约定对工程建设变更的通知、答复、确认、审批、实施等进行程序 | | | 合理安排双方在变更事项中的权利义务,有限度地利用优势地位 | 运营风险 | 运营成本超支 | | 社会资本方负责运营(资本方管理不当或运作方式不合理),导致运营成本费用高于预期或者质量低于预期或规定水平 | | 主要有社会资本方承担,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实际运营成本超支,视具体情况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担 | 社会资本方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优化设计和施工等方法降低此等风险 | 运营效率地下 | | 对运营管理方式、指挥调节不当造成的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收益 | | | 服务质量不达标 | | 未达到约定服务质量 | | | 合理安排双方在变更事项中的权利义务,有限度地利用优势地位 | 经济风险 | 通货膨胀风险 | | 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 | | 根据朝阳市通货膨胀的指数期调整项目产品和服务** | 利率风险 | | | 利率的变动使得项目收益减少 | 主要有社会资本方承担,利率变动过大,导致收益与预期相差较大,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协商按比例承担 | 可采用锁定最低利率,利率掉期,混合贷款期限和灵活安排资金计划对冲风险 | 第*章 术语定义 第5条 术语定义 为避免歧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条款对本协议中涉及的重要术语加以定义。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出现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5.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本项目”指: 指本协议项下甲方授权乙方建设经营的朝阳市龙城区装备制造南区建设***项目。 “本协议”指: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项目协议,包括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不可抗力”指: 指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现场表面下遇到如文物发现等隐蔽状况、重大地质异常情况以及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 “法律变更”指: 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 b.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作出任何重大变更的批准或任何重要条件的增减。 并且,上述任何*种情况导致: (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 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对项目的模式、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实质性变化,并导致本项目根本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则会产生显失公平的情况。 “实质性变化”可参照《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具体到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模式、施工对象、施工总量、施工质量、工程价款、施工进度、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发生重大变更致使项目遭受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实质性变化。 “工程”指: 指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设、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作日” 指: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开工日”指: 指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 “正式运营日”指: 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或实际投入使用后的次日。 “建设期”指: 指开工日起至竣工日。 “履约保函”指: 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融资文件”指: 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 (a)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b)与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 “运营期”指: 指正式运营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最后*日止的期间。 “项目合作期”指: 系指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经营权的期限,该期限由本协议**.3款规定,并可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修改。 “生效日期”指: 指甲方和乙方在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的日期。 “适用法律” 指: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违约”指: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移交日”指: 指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的第*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其他日期。 “政府部门”指: (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5.2 其它 在本协议中: (1)“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2)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3)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4)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5)所指的协议是指有关的协议和协议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6)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 第*章 声明和保证 第6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已获得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和批准,有权签署本协议; (2)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权利。 (3)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本协议; (4)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7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和融资法定条件的法人资格; (2)乙方已经依法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有关的*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本协议*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3)乙方已完成了本项目的调查,了解了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意无条件接受本项目已完成的技术资料、已签署的协议及相关文件; (4)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8条 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本协议不限制甲方行使其行政职权。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进行监管。 第*章 项目概况和投融资概况 第9条 项目 概况 9.1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地下建筑物及配套道路、绿地、电力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供热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建设多层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同时配套道路、绿地、电力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供热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9.2 项目方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由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按照风险分配原则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本项目合作期为**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年。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乙方将其所拥有的项目设施、相关权益及土地使用权完整、无偿的移交给龙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双方在项目移交清点或移交项目测评合格后,签订书面移交协议,明确资产受让方、移交方式及时间节点,并针对债权等承继事项予以明确。 第**条 投资概算和融资保障 **.1 项目 投 资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设投资*****.***元,铺底流动资金**.***元,建设期利息为****.***元,项目实际投资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方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结果为准。 **.2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即*****.***元),剩余**%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朝阳庆融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当前注册资本为****元,全部由政府出资代表(朝阳市顺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未来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注册资本增加至*****.***元,政府方将以货币形式追加投资****.***元,占注册资本的**%;其余注册资本****.7*元,由中标的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按照进度和融资需要分期缴纳注入项目公司,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若未来融资机构要求增加注册资本的,政府方的出资代表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按照同比例(**%:**%)增加出资。 **.3 融资保障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 ***个工作日内获得融资批复;在融资完成后 **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的其他证明文件。 若项目资金未引入金融机构资金解决,由中标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或股东借款等方式完成施工的,视同融资完成,本项目融资利率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得超过基准利率上浮**%,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章 授权 经营权 第**条 经营权 **.1 经营权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经营权,以使乙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取得项目收益,并按照风险分配原则承担项目风险及相关费用。 乙方的经营权在整个项目合作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项目合作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针对本项目经营权及相关权益的处置,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 **.2经营原则 双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过程中应当遵循授权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3项目合作年限 根据本项目前期测算,结合行业合理利润考虑,本项目合作期为**年,自本项目开工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运营期届满之日止,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计划2年,运营期计划**年。待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接收机构。 **.4 对经营权的基本要求 (1)本项目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 甲方对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事项全面行使监管权。 **.5 唯*性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主体,独占性的行使相关权利并独立承担风险及费用,本授权为独家授权。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助,且乙方承担*定的使用者付费风险,在使用者付费未达到实施方案中预测金额的**%时,甲方承诺不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与本项目类似存在直接竞争的项目。 第*章 项目实施前提 第**条 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1 甲方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 (1)甲方已获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或相关权力部门书面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及义务;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应由甲方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应完全属实,如甲方被证实在作出声明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乙方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它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应由乙方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乙方已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条 履约保障和保险 ** .1 履约保函 为确保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履行相关义务和承诺,并稳定、达标地运行本项目,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1)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元,主要用于担保乙方在建设期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施工标准、施工进度等条款进行建设。并且能够按时完工。该保函的有效期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到建设期结束。乙方需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正式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前日内向甲方出具该履约保函。 (2)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为*元,该保函的有效期从运营期开始之日到项目合作期届满止。乙方需在开始运营日前日内向甲方出具该履约保函。 (3)移交维修保函金额为*元,主要担保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该移交维修保函担保至乙方将项目所涉资产全部移交完毕,并办理完资产受让手续之日。乙方需在项目正式开始移交前个月向甲方提交该项保函。 (4)递交方式:中国境内专业担保公司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2 兑取履约保函 项目合作期内,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存在不作为的情形时,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或不作为的,甲方可以提取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金、费用支付或用于弥补损失,但不能挪作他用。乙方应在兑取后的日内恢复履约保函的数额,并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3 不当兑取履约保函 如果甲方兑取了乙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维修保函的款项,之后乙方通过仲裁或其它方式确定甲方属不当兑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退还兑取的款项,并应补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以及支付自兑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该利息按当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4乙方保险义务 建设期及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适用法律购买和维持以下保险。 (1)建设期内需购买保险包括建筑安装*切险、(建筑安装*切险之)完工延迟险、第*者责任险及其他适用法律要求所必需的保险。 (2)运营期内需购买保险包括财产*切险、(财产*切险之)业务中断险、即机器故障损坏险、(机器故障损坏险之)业务中断险、第*者责任险及其他适用法律要求所必需的保险。 建设期保险投保费用纳入总投资,运营期保险投保费用计入当期的运营成本。 第*章 项目付费调价机制 第**条 付费机制 **.1 付费方式 **.1.1本项目属于投资较大、公益性较强、使用者付费相对不足的准经营性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回报机制。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是乙方出租厂房收取的租金以及依据合同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对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及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差额部分,甲方给予乙方可行性缺口补助。 **.1.2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在建设期内,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使项目设施达到甲方要求的逐年可用状态;在运营维护期内,乙方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及维护,使之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对乙方的设施可用情况、设施运营维护情况等进行季度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向乙方付费。 **.1.3本合同第**条中约定的“当年”并非指自然年,指的是*个考核周期(**个月)。 **.2付费金额及计算 乙方年度总收入包括年度使用者付费与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如下: 1.使用者付费 项目运营后,乙方有权对本项目设施收取租金、物业服务费等经营性收入。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为本项目的运营收入,包括厂房租赁收入与园区物业服务费,预期收入按照第1年、第2年出租量达到**%计算,第3年及以后出租量达到***%计算,则年使用者付费预期收入:运营期前2年年使用者付费金额为***.***元,后8年年使用者付费金额为***.***元,**年运营期总金额为****.***元。 具体构成如下: (1)租赁收入 厂房租赁****.**元/平方米/年,多层厂房租赁****元/平方米/年。经计算本项目运营期前2年年租赁金额为***.***元,后8年年租赁金额为***,***元。**年运营期租赁总金额为****.***元。 (2)园区物业服务费 参考《****年辽宁省物业费收费标准及物业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入住小区第*年的物业费不得超过每月每平方米0.6元”进行收取,项目运营后,按照第1年、第2年出租量达到**%计算,第3年及以后出租量达到***%计算,运营期前2年物业收入金额均为**.***元,后8年物业收入金额均为**.***元,**年运营期总金额为***.***元。 使用者付费风险由甲乙双方共担,乙方承担的使用者付费金额为中标的年均使用者付费(A),该部分风险乙方自行承担。 2.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乙方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甲方给予乙方*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3.实际付费计算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付费×**%+(可用性付费×5%+运营维护付费)×η-使用者付费 x ” 使用者付费 x 为变值:当乙方当年实际收取的使用者付费金额低于A,则使用者付费 x =A;当乙方当年实际收取的使用者付费金额大于A,则使用者付费 x =当年实际收取的使用者付费金额。 η为绩效考核系数(本项目暂按照1进行计算,实际取值按照运营期当年考核绩效系数结果为准)。 (1)可用性付费 为了保证财政支出的平稳,方便财政制定中长期规划,本项目可用性付费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进行计取。等额本息法计算公式为: A 1 =P 1 ×[i×(1+i) n ]/ [(1+i) n -1] 其中: A 1 --年支出可用性付费金额(单位:*元/年); i--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率(单位:%); P 1 --本合同中的项目总投资(单位:*元) n--项目运营期(单位:年); (2)运营期维护付费 B=P 2 ×(1+i c ) 其中: B--年应付运营期维护付费金额(单位:*元/年); P 2 --项目运营维护成本(单位:*元/年):以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的成本为主; i c --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单位:%); **.3支付流程 若甲方应当付费时,项目未完成财审的,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投资金额和乙方中标的合理利润率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 **.3.1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频率为每年付费两次,进入运营期后每年【5】月【**】日、【**】月【**】日进行支付。绩效考核与付费周期相匹配,绩效考核必须在约定的付费节点前完成,如果甲方未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则默认本期绩效考核为满分。 **.3.2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流程:第*次付费数额为当年应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的*半,第*次付费数额以实际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而进行调整后的实际可行性缺口补贴数额。 **.4 逾期付款 (1)甲方逾期未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款项,在第*个月周期(**)日内,乙方给予甲方善意宽限期**日,不计息; (2)甲方逾期未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款项,逾期超过**日,应从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止,每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计息。 第**条 调价机制 在运营期内,定价调整机制的原则是: (1)在运营期内,可用性服务费不作调整: (2)运维绩效服务费根据服务期内的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朝阳市龙城区统计局公布的***数值)对运营成本进行调整,设定相应的调整周期及触发机制。 ①常规调价:调整周期为*年,自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第*年起,项目公司可向****************申请启动调价程序,由****************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 ②临时调价:临时调价指在每个运维绩效服务费结算年度.因物价指数变动超过±3%.则项目公司可向****************申请启动临时调价程序,由****************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原则上调整幅度不超过**%。临时调价后,下*个常规调整年顺延至该次临时调价的*年后。 具体调节公式如下: ** - = ** × K ** - --调整后第n年的运营成本; **--第n年的运营成本; K--调整系数,为近*年***累计涨幅数; 常规调价年度:K=*** n ×*** n-1 ×*** n-2 ×** -6 临时调价年度:K=*** n ×** -2 项目公司应于调整周期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提交调价申请,由甲方审核后获得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甲方亦可在符合调价程序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启动调价程序。 第*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投融资、资金使用情况及建设、运营情况具有监督权。甲方的监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权、设计权、招标权、造价审核权、工程质量监督权、运营监管权等; (2)审定本项目建设标准(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根据需要或法律变更情况对已确定的建设标准进行调整,并通知乙方; (3)制定运营期的运营及绩效考核标准,运营期内,可根据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性文件,对运营标准进行变更; (4)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在建设期及运营期,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监督等活动;并有权出入项目设施场地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测试,乙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并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5)有权要求乙方报告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信息,审查由乙方制作的文件(包括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拟定的营运方案等)并提出意见; (6)如果发生乙方违约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纠正违约、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并采取协议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直至提前终止协议; (7)在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紧急事件时,有权统*调度、临时接管或依法征用本项目设施; (8)在出现本协议**.1条的情形时,有权临时接管或选择其他的应急预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9)运营期满,有权无偿取得乙方的资产或指定第*方实际受让移交资产; (**)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行业监管; (**)有权委托第*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价; (**)在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存在不作为情形时,有权提取履约保函,作为违约金,费用支付或用于弥补损失;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甲方应享有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授予乙方经营权; (2)有义务保持乙方的经营权在整个项目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维护经营权的完整性和独占性。在项目合作期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内容约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权授予第*方或提前终止经营权,或者以任何方式减少经营权的期限及授权范围或妨碍经营权的行使; (3)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以及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优惠; (4)有义务将政府支付责任纳入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复,且保证当年的支出责任在上*年度所做的政府预算中已经列支; (5)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或费用; (6)有义务为乙方在建设施工时协助输送建设所需的水、电、气到项目施工地点,并提供的*些便利条件; (7)有义务协助乙方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 (8)因甲方原因或要求导致项目建设投资或运营维护成本增加时,有义务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9)因甲方原因或要求项目提前终止时,根据本协议对乙方进行补偿; (**)甲方依据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应不合理地干预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第**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主要权利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独家拥有甲方授予的经营权;在项目合作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 (2)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3)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不出具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可以将其在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和收益权通过项目公司用于抵押、质押; (4)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选择项目经营者,如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 乙方主要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负责定期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2)筹集本项目建设所要求的资金投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证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3)制定项目建设标准(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及运营维护方案,提交给甲方审定; (4)有义务承担购买和维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 (5)有义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采取*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6)全面负责本项目下所有工程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证本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7)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并及时足额的缴纳相关保险; (8)有义务加强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项目设施完好且正常运行; (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得对项目经营范围之外的项目进行投资或从事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它经营活动; (**)有义务在作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后及时向甲方备案; (**)有义务将本协议**.4条款所涉及的重大事项提前书面报送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股东的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更时,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保证该变更不影响乙方对于本项目正常建设及运营; (**)在项目合作期满,乙方需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无偿、完整的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方,保证所移交的资产应达到项目能够继续正常、稳定运营的标准。 **.3 文件保密 义务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涉的合同文本、施工图纸、采购文件、乙方决议等全部文件进行完整归档保存。甲、乙双方对上述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议案等文件均应予以保密。任何*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在项目合作期期满之后的2年期间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方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用途,但是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除外。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4 劳动安全义务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5 项目文件的协调义务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且都不能妨碍本协议的履行。 **.6 缴纳税金、关税及收费义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 **.7 对承包商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8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9保险 项目合作期内,乙方应按**.4条的规定购买保险,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可以投保该项保险,并从履约保函项下扣抵其所支付的保费;同时,若因乙方没有购买或维持双方协商约定的某项保险造成项目产生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该风险。 第*章 项目建设 第**条 土地 **.l 土地使用权 及出让金 本项目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由项目公司摘地,项目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作为总投资的*部分,如出现实际出让金与投资估算不符,竣工验收后据实纳入总投资。 **.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1条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3 资产所有权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通过工程建设形成项目资产,由乙方拥有项目设施的所有权。 第 **条 设计 **.1 设计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应当依照项目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并且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乙方招选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本项目设计相关文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 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第**条 建设 (1)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以及承担所有获得上述批准所需要的费用和支出。 (2)乙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的建设并开始运营,该责任不因乙方将部分或全部项目建设分包给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根据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 1)适用法律; 2)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本协议下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所有要求。 (4)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 (5)在施工期间采取*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 (6)在建设期内,若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第*方实施施工,乙方应积极履行其作为总承包人的监管义务,若由于实际施工人的施工存在缺陷致使项目不能正常达到建设或运营标准或施工中出现事故,乙方应与该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工程的施工、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且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要求。 (8)乙方在开工之前,须建立*套完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交甲方审查确认后执行,并作为验收依据之*。甲方在收到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后的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审查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方案后的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审查意见则视为认可该方案。如甲方的审查意见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修正该方案并将其重新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执行。 (9)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或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工程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协议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 (**)乙方应负责依法购置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切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进口应当按照法律实施并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条 工程建设的变动 **.1 甲方要求的变动 **.1.1甲方的变动通知 甲方认为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1.2 乙方对变动的回复 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变动的通知后的*(**)个工作日(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须就变动向甲方作出书面答复。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回复,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了变动。 **.1.3 甲方的答复 在收到乙方对变动的回复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须: (1)以书面方式确认乙方对变动的回复中所包含的事项; (2)以书面形式表明不同意乙方对变动的回复,并列明不同意的具体事由。 **.1.4 甲方对变动通知的确认 甲乙双方对变动事项有争议的,可依照争议解决程序对变动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依据裁决内容以书面方式: (1)要求乙方执行变动;或 (2)撤回变动通知。 **.1.5 变动的实施 在变动被确认之后: (1)本协议被视为在当日作出了修改,且甲方与乙方须遵守它们在修改后的本协议项下所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须按甲方变动通知所要求的方式或裁决结果,实施该项变动;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由甲方原因的变动引起的成本变化,由甲方承担。 **.1.6 批准 (1)乙方应根据勤勉尽责的原则准备、并向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提交适当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件,尽力获得实施变动所必需的任何批准; (2)如果乙方遵守了其在上述第(1)款项下的义务,但乙方的申请被政府有关部门拒绝,甲方要求变动的通知应视为已被放弃。 **.2乙方要求的变动 **.2.1 乙方的变动通知 乙方在开工日后,认为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其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得变动。 **.2.2 甲方的回复 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变动的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须就变动向乙方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2.3 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变动应经过批准的,乙方应负责办理报批手续并自行承担所有的相关费用。 **.2.4 乙方要求的变动的实施 (1)当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要求的变动时,本协议应视为在当日作出了修改,双方须遵守其各自在修改后的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要求的变动引起成本增加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要求的变动使得本项目成本降低的,则甲方有权就该等成本的降低相应调减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的计费依据。 第**条 工程进度 **.1 建设期 建设期计划为2年,乙方应确保项目按期竣工。 **.2 开工日 开工日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乙方应于开工日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开工日之前开始修建临时道路、勘探、测量和现场清理等准备工作。 **.3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进度月报,该月报告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4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检查本项目涉及的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进行监管,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3 条保密条款执行。 监理由政府方委托,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纳入总投资。 **.5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在收到甲方的警告通知后,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相应质量修正计划报告,就修正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获得甲方许可。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日内未作出修正的意思表示或作出拒绝修正缺陷的意思表示,或者日内同意修正,却有故意拖延修正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整改后仍不符合质量及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承担项目建设不合格的责任,甲方可以提取履约保函金额作为违约金、费用支付或用于弥补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6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甲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7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在竣工日之后 个月内,乙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交不限于下列资料: (1)2 份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2)2 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 (3)2 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第**条 竣工 **.1竣工验收 乙方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及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甲方应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对验收合格的内容签字、提供认证材料,乙方当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委派代表予以签字确认。 对验收不合格的内容,由乙方负责组织维护或返修,至符合验收标准,由乙方按照以上程序重新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因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在建设期内未完成的,乙方组织甲方及相关机构对已完成建设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 **.2项目建设费用的确认 **.2.1工程价款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以龙城区财审部门审定的工程控制价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依据。 **.2.2本工程由龙城区财审部门审定的**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单价组成计价依据: 依据辽宁省省定额站公布的最新计价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文件作为计价依据,不作下浮点数。 (2)除钢构钢材外的材料**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当期网上单价计入,网上没有公布的主要材料**,按照双方商定的暂估价形式计入,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乙方出具专用发票单价重新调整,计入工程结算,钢构钢材**按“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施工当期沈阳市的**计入控制价及结算。 (3)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调整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最新的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2.3变更计价原则 控制价中有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执行相同或类似项目清单单价及取费,控制价中工程量清单无综合单价的项目执行“单价组成计价依据”条款并不做下浮点数。 **.2.4竣工结算原则 (1)竣工结算按照竣工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区财审部门出具的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 (2)财审部门出具的控制价中的材料、人工、机械为基础**,竣工结算时,按照施工当期“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各项费用及单价进行调整,控制价中的暂估价按照出具的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第**条 开始运营 (1)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自接到相关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运营。自乙方提交运营申请**日内,若甲方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已经同意进入运营期。 (2) 甲方应自接到运营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 7 日内解决,如 7 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 3 日视为开始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运营日通知甲方。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长,项目按照计划运营时间进入正式运营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保障乙方能够按时还款。 (4) 自开始运营日或视为开始运营日起,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 第*章 运营与维护 第**条 运营与维护 **.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并按照风险分配原则承担费用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基础设施。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项目基础设施: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 (2)本协议项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的要求; (3)运行维护手册。 (4)本项目运营内容为园区物业服务,厂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以及设施养护,但不包括厂房供热服务及运营维护手册未涉及到的服务。本项目不含大中修。 **.2 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载明生产运营、日常维护以及配套设施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确保项目建筑和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运营,并在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3 定期检修 乙方应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运行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4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项下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性维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兑取履约保函项下款项对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纠正性维护。 **.5 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履约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本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义 务。 **.6 甲方进入项目区域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本项目区域,按照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方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第**章 移交 第**条 项目资产的移交 **.1 移交委员会 项目合作期结束前个月,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出人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甲方指派有关人员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方式、时间等事项。 **.2 移交前的维修 (1)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公用设施进行维修,以保证所移交的资产,在完成移交后能够继续正常、稳定的运营; (2)上述条款中,维修的内容限于本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中要求内容,不包括大修、中修。因项目合作期间发生的正常磨损和缺失,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已通过考评的,视为通过移交前维修。 (3)对移交期的质量考量标准以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及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为准,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产,在完成移交后能够继续正常、稳定的运营,且只有经得甲方正式书面认可,才视为质量过关。 (4)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本项目的中修和大修计划,无须再次招标。大中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若分期支付,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利息,具体利率双方再行约定,原则上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3 移交范围 **.3.1自乙方成立以来所拥有及取得的全部财产。乙方保证将其持有及应当持有的全部财产在移交日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买卖等任何形式的负担,并保证全部财产的所有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在移交日能够为甲方有效控制与管理。前述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对项目设施及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2)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3)本项目的所有*备件和配件以及其它动产; (4)运营和维护项目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5)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它资料,以使本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营; (6)土地使用权及与本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3.2乙方保证所应移交的资产在移交日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买卖等任何形式的负担,并保证本项目场地在移交日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在移交日能够为甲方有效控制与管理,并能为甲方或其指定的第*方办理相关手续(有产权的,办理资产产权过户手续),产权过户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3.3项目合作期满,乙方在项目移交时,应负责处理好本项目下债权债务关系及劳务关系,由此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3.4项目期满移交时,乙方的债务不得移交给龙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通过项目公司清算、股权转让及单方减资等方式实现社会资本的退出。 **.4 风险转移 在所移交的资产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有产权的,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之前(包含当日),由乙方承担本项目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在所移交的资产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有产权的,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之后(不包含当日),由甲方承担本项目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在移交时甲方基于现有技术等客观因素不可能发现风险除外)。 **.5 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本项目资产的 性能 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本项目相关设计文件、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的,甲方先行承担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合同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切责任。 **.7 移交效力 除**.6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本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本项目的*切权利和义务。 第**章 违约赔偿 第**条 违约赔偿 **.1 违约行为认定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及乙方中的任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的行为均属违约。 本协议对违约行为有明确约定的,按相关约定认定违约行为。对任何本条款中未约定的违约事项的认定,均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性法规解释与处理。 **.2 甲方违约事件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告通知,在催告通知发出之日起 **日内,甲方或政府方仍未支付的。 (2)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关配套设施。 (3)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进行绩效考核。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参加竣工验收且对竣工验收结果不认可的。 (5)因甲方或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审批手续延期,且延期时间超过***日的。 (6)因甲方或政府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项目融资之需要提供相应手续,导致本项目无法融资的。 (7)甲方的其他违约情形。 **.3乙方违约事件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工的; (2)乙方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项目停止运营的;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且造成严重后果; (6)乙方利用本项目进行欺诈等违法活动的; (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和运营维护保函的;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抵押、质押、处置本项目资产; (9)乙方的其他违约情形。 **.4 违约承担的责任 **.4.1本协议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明确约定的,按相关约定履行。 **.4.2 本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直接经济损失×(1+**%) **.4.3 若协议*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协议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第 **.4.2 条支付违约金。 **.4.4 按本协议约定任何*方向另*方承担违约责任,均不免除违约方对第*方的其他责任,也不免除对此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或当地的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进行的行政处罚或依法要求其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5 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若*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若*方采取了此类措施,受损害的*方应有权从另*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6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7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致认可,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导致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章 解除、终止、变更及转让 第**条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之*的,将导致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履行不能或各方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致; (2)发生法律变更,各方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致; (3)任何*方发生严重违约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乙方不愿或无力继续经营,或发生清算、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破产或其他类似情形; (5)各方协商*致解除本协议; (6)项目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 (7)法律规定或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条 项目终止情形及补偿 **.1甲方有权终止的情形 下述每*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所致,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纠正期限内未能纠正的,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在终止协议通知书实际送达乙方之日,则发生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的法律效力: (1)乙方擅自处置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转让、质押),擅自以经营权对外合作的; (2)乙方擅自处置所经营的财产(不限于处置、出租、出借、担保或者抵押);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或本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会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时; (5)乙方因自身原因被依法注销、关停、发生破产清算的; (6)乙方在第7条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7)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9)其他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营的情况。 **.2 乙方有权的终止 情形 下述每*条款所述事件,若非由于乙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或者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甲方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1)甲方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严重错误,且严重影响到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3)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付费,逾期付款的时间达***日; (4)经两次书面通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进行竣工验收; (5)其他违反协议项下义务,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3.1 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或**.2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协商期原则上不超过 **日。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3.2 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 (1)双方另外达成*致; (2)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方有权发出终止该通知,通知自发出之日起,满3个工作日后生效。 **.4 终止的*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步的义务,但根据本协议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5 终止后的补偿 **.5.1 提前终止补偿情形及补偿表 序号 | 条款 | 补偿金额 | 1 | 政府方违约而导致的项目终止 | A+B+F+G | 2 | 项目公司违约而导致项目终止 | A-C+F | 3 | 自然和社会事件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项目终止 | A-E+F+G***% | 4 | 发生甲方征收、征用、国有化等行为时 | A-E+F+B***%+G***% | 其中: A:为提前终止时,本项目经营权之金融资产尚未摊销完毕部分的账面净值。(也可以理解为尚未收回的投资成本) B:为项目公司在以下期间中较短期间内预期净利润的现值(利润取运营期内的平均净利润): 1)5年, 2)剩余合作年限; C:为合同终止时,项目公司应支付之违约金,具体金额不应超过A*1%部分对应款项。 D:为发生不可抗力,根据保险合同,项目公司实际获得的保险理赔金额。 E:就相关不可抗力发生时,项目公司未足额投保法律约定的强制保险,导致可获得但未获得的保险赔偿差额部分款项。 F:指终止后,项目公司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移交运营维护所需的*部件、备品备件和化学品的合理评估值。 G:不可抗力发生至合同终止时,项目公司虽足额缴纳保险但仍无渠道得到弥补的损失,主要是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罚息、滞纳金,以及向第*人支付的违约赔偿。 **.6 终止后的移交 (1)若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形,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运营权。甲方和乙方应于 ** 日内按照**.5条款约定的标准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 分期 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给乙方,分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分期支付期间内按基准利率上浮**%计息。乙方在收到最后*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具体移交流程参照上述移交条款执行。 (2)若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所有新建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第**条 转让与变更 **.1 乙方的转让 (1)资产或协议的转让、担保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出于本项目融资目的的,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及预期收益权作为本项目的融资质押或抵押等担保,但乙方设置该担保权益不应损害甲方的权利和利益,且上述抵押或质押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项目合作期届满前*年。 (2)股权转让 在项目合作期内,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股东内部之间可自行协商转让股权。 乙方股东在建设期和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不得对外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为本项目融资目的需要作出的股权变更除外);项目竣工验收两年届满后,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权,且受让方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经营经验等基本条件且具备有效承接本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乙方在本项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2 甲方的转让 在乙方项目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方,确保经营权的唯*性。 **.3 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甲方的承继机构应: (1)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重新得到政府的授权,以及: (2)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章 不可抗力 第**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涵义 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爆发;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1)尽快向对方通告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对事件或情况的预计持续时间和其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义务的可能影响作出估计; (2)作出*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4)作出*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5)将其根据上述(2)(3)和(4)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6)未积极补救不可抗力造成扩大损失的,有积极补救义务*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影响的*方或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产生更大损失,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另*方,7 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协议履行的书面材料。不可抗力状况*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如不可抗力的发生实质上损坏工程或设施,乙方没有义务重新恢复,或如期完成其修建,但经双方协商*致,可变更相关条款,或延期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项目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的,经甲方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经营权。 **.4 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项目合作期。 **.5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7 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终止本协议。 第**章 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及其附件完全取代双方在此之前的*切会谈、磋商的内容以及其他正式的书面文件。无论双方在此之前有无其他的承诺或请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就本项目某*方面问题后续另行签订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时,该单项合同或变更合同对正文及附件进行变更的,应以后续另行签订的单项合同或变更合同为准;对同*条款有多个单项合同或变更合同的,以最后签订单项合同或变更合同为准。 (3)协议履行期内,双方可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但不得变更不可谈判条款及实质性条款。 第**条 解释规则 **.1 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1)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2)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条 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争议发生后**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2条的规定。 **.2 争议的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若在**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友好协商解决,则视为双方*致同意,提交给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擅自中止履行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向非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涉及到的协议争议条款双方可暂不执行,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据生效的仲裁文书继续履行该争议条款。 **.4 继续有效 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章 其它 第**条 其他条款 **.1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以回执上注明的日期为收件日期;和(**)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的日期为收件日期。 **.2 不弃权 任何*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声明。任何*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3 协议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各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各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4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式*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份。 (4)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双方遵照执行。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书签章栏) 甲 方(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授权代表(签字): 乙 方(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运营维护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主体 1、项目绩效考核的主体与协调机制 本项目拟由管委会牵头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与项目公司,入园企业代表、外聘专家以及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的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执行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奖励条款、惩处条款或救济措施,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期满合同能否延期的依据。 绩效评价委员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成立,并在项目开工前**日内拟定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并参照本章第*条所附参考指标制定绩效考核的具体指标,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调整,以保持绩效考核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绩效考核客体 本项目的绩效考核的时点始于项目的运营阶段,终于项目的移交阶段。主要针对项目运营阶段的服务作为评价对象。移交阶段的绩效考核办法由项目移交委员会另行制定。 绩效评价委员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成立,并在项目开工前**日内拟定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并参照本合同附件*所附参考指标制定绩效考核的具体指标,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调整,但每年度调整的比例不得超过上*年指标5%,以保持绩效考核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考核的原则和绩效考核指标 (1)运维绩效考核表: 考核内容 | 工作要求 | 基准分 | 维修宽限期(天) | 考核扣分 | 得分 | 园区基础设施(**) | 园区道路 | 1.路面部分完整,无翻浆,车辙,啃边,坑槽等问题 2.路面设施完整,无井盖破损,无路灯破损,以及保证栅栏等完好无损 3.人行道:表面无积水,***㎡范围内残缺不得超过5块,路缘石稳固,缺少不得超过**块 | ** | 7 | | | 园区管网 | 1.供水管网运营良好,保障入驻企业用水供应,管道无破损 2.排水管网运行良好,保障园区内下水雨污水排水通畅( 3.消防管网运营良好,保证消防用水管道无破损,满足消防验收 | ** | 3 | | | 绿化养护 | 1.保证树木成活率在**%以上 2.缺株补植,保证在**天内完成 3.日常维护包括浇水,修剪,施肥 4、无垃圾,无杂草、无野生攀援植物。 5、边沟内及两侧、砌石护坡上、隔离栅下无杂草。 | ** | ** | | | 园区保洁工作(**) | 室内保洁 | 1、负责室内厕所以及公共区域卫生维护. 2、负责室内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各厂区内垃圾以及公共区域垃圾 3、负责室内指示牌以及显示牌绿植的清理,以及指示牌,灯 | 5 | 1 | | | 室外保洁 | 1、每天清扫路面垃圾和杂物,保证路面无积水或者降雨后半个小时内无积水, 2、构造物接缝间无杂草。路灯亮化率达**%以上, 3、保证指示牌不遮挡没有明显污渍. | 5 | | | | 园区设备(**) | 有能力维修 | 有能力维修的设备如马桶,水管,灯泡.办公卡位,门窗等, | 5 | 3 | | | 无能力维修 | 无能力的包括空调,电梯,专业设备,运营设备,消防设备等需要专业团队维护的 | 5 | ** | | | 园区安全管理 | 安全方案 | 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通方案并报实施机构备案,并指导批复 | 5 | 1 | | | 人员安全 | 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每个月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的资料进行存档 | 2 | 1 | | | 应急抢险与保畅(**) | 应急预案 | 制定有切实可行的防汛抢险及其他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演练资料完备 | 3 | 1 | | | 值班制度 | 制定并落实汛期及夜间值班制度,建立完备的应急抢险保障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 5 | 1 | | | 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 储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包括灭火器,手电筒,沙袋等 | 5 | 1 | | | 应急反应 | 1、出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处置险情及时迅速、有序。 | 5 | 1 | | | 园区维修及质量管理(**) | 维护要求 | 按照相关养护规范有关规定进行维修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 | 5 | 1 | | | 厂房质量 | 厂房不破损不影响正常使用,门窗,墙体, | 5 | ** | | | 现场管理 | 维护期间不得影响厂房正常运转.设置好相关指引牌,不造成扬尘等污染 | 5 | 5 | | | 第*方满意度(**) | 调研 | 满意度大于*分之**为*分全得 | ** | 1 | | | 满意度小于*分之**,每少*分扣两分 | | | 加分项 | 运营良好 | 保证园区在各项合格基础上运营良好,造成良好的反响,以及收到业主表扬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表扬,书信,大字报,锦旗 | ** | 0 | | | 本次考评为***分,扣完为止,在维修宽限期内维修合格不扣费,本次考核在维修宽限期外考核。 本运维考核设置奖励机制,奖励分数设置为*分。 实际得分=***+(奖励分)+(每项扣分总和) 备注:绩效表格仅为参考标准,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以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为准。 (2)运维维护费确定: 实际得分=***+(奖励分)+(每项扣分总和)) 1、检查考核得分在**分及以上不扣养护费用,即: 运营维护费=应支付金额 2、检查考核得分低于**分时,每低1分扣当月应支付养护费用的0.2%,即: 运营维护费=应支付金额*(1-(**-考核得分)* 0.2%) 3、当考核得分低于**分时,运营维护费在前款的基础上再扣减5%,即: 运营维护费=应支付金额*(1-(**-考核得分)* 0.2%)***% 4、当考核得分低于**分时,运营维护费在前款的基础上再扣减**%,即: 运营维护费=应支付金额*(1-(**-考核得分)* 0.2%)***%***% 第*次考核低于**分不付费,第*个考核超过**分,在支付本次运营维护费同时,需支付上*年度费用的**%。如果被考核单位连续两次考核结果均低于**分,将视为严重违约,将另行对其违约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附件*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编号: (受益人): 鉴于你方与(下称“保函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填写合同名称及编号,下称“主合同”),应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以下*般保证: *、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下称“本保函金额”)为(币种、金额大/小写)。本保函金额随保函申请人履行主合同、保函申请人或我行向你方支付金额的增加而相应递减。 *、本保函有效期为以下第1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由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你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但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年月日; 2、/。 *、如果保函申请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我行在收到你方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书面索赔文件,并于*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后,以本保函金额为限向你方承担保证责任: 1、索赔文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上授权文件; 2、所有索赔文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至我行; 3、索赔文件的内容须包含明确的索赔金额、索赔款项应达到账户、保函申请人违约的事实及证据、保函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依据、声明未收到由保函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赔付金额等。 4、/。 *、有以下任*情形,本保函将自动失效并请你方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回我行(无论你方是否履行退还义务,本保函都将自动失效并注销); 1、主合同不生效或被撤销、被终止的; 2、你方与保函申请人协商变更主合同且该变更加重我行的担保责任,未事先征得我行书面同意的; 3、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保函申请人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义务; 4、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的。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保函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第1 种方式解决: 1、向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其他约定/。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具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