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第*巡回法庭租用周转住房”,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老管家(河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项目
租用住房100套,其中:15套居民住房提供巡回法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周转使用,总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每月租金为86400元;85套公共租赁住房用作法庭干警和一般工作人员周转使用,总建筑面积5085.6平方米,每月租金40685元。
(二)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5日,第73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对第四巡回法庭干警住房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2017年2月7日,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省高院、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郑东新区“东方鼎盛”小区进行考察。2017年2月9日,省高院就第四巡回法庭提供干警周转住房相关事宜向我局行文(豫高法〔2017〕27号),拟租 “东方鼎盛”小区15套居民住房提供巡回法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周转使用,拟租 “东方鼎盛”小区配建的85套公共租赁住房用作法庭干警和一般工作人员周转使用。但后因“东方鼎盛”小区可租用的居民住房房源紧张,无法满足居住需要,相关单位又实地考察位于郑东新区福禄街86号海马66公社小区的15套住房。认为该小区的15套住房适宜作巡回法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周转使用。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巡回法庭筹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特事特办”的要求,经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省高院、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认为:郑东新区“东方鼎盛”小区系唯一可提供套数较多公共租赁住房的小区,郑东新区福禄街86号海马66公社小区的15套住房位置合适、便于管理,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是适宜作巡回法庭干警周转住房使用的。因此我们拟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对郑东新区住房保障办和老管家(河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住房租赁采购。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7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止。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 65808416)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371-65908291)。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