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6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70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是连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至宁夏中卫地区的重要通道,是阿拉善“两横两纵十二出口”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巴银高速公路长流水互通,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腾格里工业园区蒙宁两省交界处,终点桩号K118+551.974,主线全长118.111公里(断链441.351米)。沿线除划定的军事区域外,主要控制点包括长流水互通出口、厢根达来苏木、阿拉善左旗风电厂、孪井滩四队、嘉尔嘎勒赛汗镇、葡萄墩产业园区、腾格里工业园区及沿线天然气输气管线、X751旧路、高压电塔。全线设连接线3条,嘉尔格勒赛汗镇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56+752.130处相接,起点桩号LAK0+000,终点桩号LAK13+525,路线全长13.525公里;嘉镇至香山机场公路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74+174.076处相接,起点桩号LBK0+000,终点桩号LBK0+571.013,路线全长0.571公里;葡萄墩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103+234.133处相接,起点桩号LCK0+000,终点桩号LCK2+251,路线全长2.251公里。 本项目主线及葡萄墩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嘉尔格勒赛汗镇连接线及嘉镇至香山机场公路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 全线设大桥2座、中桥5座、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超限超载检测站1处。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12月1日,完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共24个月,总监办监理服务期49个月,驻地办监理服务期47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房建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房建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标段 监理标段 起点桩号 路线长度(Km) 总监办 驻地办 CZZCB CZZJ CZZD-1 K0+000-K39+000 39.0 CZZD-2 K39+000-K78+000 (含嘉镇南连接线13.897公里、香山机场连接线0.571公里) 39.0 (14.468) CZZD-3 K78+000-K118+111 (葡萄墩工业园区连接线2.251公里) 40.111 (2.25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总监标段 (1)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总监标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a.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监理任务,每个项目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完成过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b. 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 (3)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1.2.驻地监理标段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2 本工程总监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单位) (2)近5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a.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监理任务,每个项目监理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完成过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b. 至少独立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且累计长度不少于5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任务,且通过交工验收;(联合体各方业绩可以累加) (3)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条要求)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 3.4 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4.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报名的须在报名界面中选择“联合体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483-6109669、18648339669。 4.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 4.4 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CZZJ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CZZD-1、2、3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网上报名后,在“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本企业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其他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 6.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如支付宝、财付通等)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及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 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如投标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后需点击最终确认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www.alsmjt.gov.cn)。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 电 话:0483-8771681(行政) 电 话:0483-8332171(纪检) 邮 编:750306 1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东城区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750306 电 话:0483-8338820 传 真:0483-8338820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7、17804713075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王先生、杨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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