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新市区)片区防洪工程(*期)监理已经乌高(新)党财纪【****】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水利管理站(防汛抗旱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2.2项目概况:烧房沟防洪工程为防护堤型式及排洪渠式,总长度4.*****。 2.3 工程规模:4.***公里 2.3计划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2.4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监理咨询服务。 2.5施工标段划分: *标段:桩号0+***-1+*** *标段:桩号1+***-3+*** *标段:桩号3+***-4+***.8、***.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进疆备案手续;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合同数量不少于2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3.3项目总监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4信誉要求:近*年(****年1月1日-至今)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按高新区(乌高新建环字[****]**号文)要求通过高新区建管中心资质核验(****年1月之后通过核验的有效),资质核验联系人:王根林,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还须携带进疆备案登记册、监理总监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在****年**月**日**时**分前至***********报名。潜在投标人如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至***********获取。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8、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水利管理站(防汛抗旱办公室)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北京南路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乌市新兴街凤凰科技大厦5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