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玉佛山绿道工程****示范段项目监理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鞍发改项社【****】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鞍山市玉佛山景区内
2.2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修建长度为3公里的红色沥青混凝土路和木栈路,入口节点4个、休闲节点4个,公共厕所1个,服务设施,导视系统、监控和音响、安全防火系统、照明亮化系统及环境绿化等。
2.3项目总投资额:****.***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玉佛山绿道工程****示范段项目监理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 **天(包括分包工程合理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人员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时间:
4.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5*元递交到****************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5号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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