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小鲁灰水库工程勘测设计招标(二次)
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 *** 6 )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关岭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人) 委托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关岭自治县小鲁灰水库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次)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号) 已于 **** 年 5 月 5 日 9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下浮率) : 2.**%
设 计 周 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下浮率) : 4.**%
设 计 周 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下浮率) : 0.**%
设 计 周 期: 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 ***
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 5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 **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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