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铜仁市*山汞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期)*标段房屋建筑 |
招 标 人 | 铜仁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
第*中标候选人 | *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分:**.*** 分 报价: ********.9 0元 项目经理:***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总分:**.*** 分 报价: ********.** 元 项目经理:***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总分:**.*** 分 报价: ********.** 元 项目经理:*** | |
公示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拆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拆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拆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拆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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