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民生计量(计量器皿强检)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博罗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博罗【****】***号
*、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民生计量(计量器皿强检)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1、确保要求范围内及《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年集贸市场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工作范围的强检计量器具得到检定,检定机构不向使用单位收取检定费用。
对计量器具实施的强制检定,须由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2、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
2.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2.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2.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唯*的供应商(广东省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银田小区*号工地(广东省博罗县博惠路中国质监大楼))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来源采购公示。*、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可见,承担强制检定任务的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由于博罗县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及能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只有广东省博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故**********拟采用单*来源的采购方式,向承检机构采购承检服务。
??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地址: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银田小区*号工地(广东省博罗县博惠路中国质监大楼)
*、专家论证意见:
(*)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联系事项
(*)采购***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采购***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采购人:********** |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 *** 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财政部门:博罗县财政局 | 地址:博罗县北门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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