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年9月**日就《平果县果化山心*散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平果县果化山心*散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本工程新建纪念碑*座,挡土墙**.***米,台阶砌砖4.**立方米,花池长**.**米、宽9.9米,绿化面积***.**平方米,栽植松柏**株,平台贴砖**.***米,亭子盖顶、贴砖1座,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9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成交公告日期:****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开标时间:****年9月**日上午9时**分。
评标地点:*********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地税局对面)*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汉平、隆盛造、欧炳德(业主评委)。
*、成交公告结果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地址:福建省惠安县紫山镇林口工业区泉州龙步工贸有限公司厂区2栋3层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分(¥******.**元)
工 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 珊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梁 副 联系电话:****-*******
*、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
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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