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国土局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的有关规定,***********受********委托,对永胜县程海镇潘崀村委会潘浦村泥石流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和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光美大箐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潘浦村项目编号:******—*****-1号,光美大箐项目编号: ******—*****-2号;
2.2项目名称:
2.3项目内容:
2.4工期承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采购预算:
2.6服务地点:
2.7采购范围:工程施工监理。
2.8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3、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报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完成工程监理项目能力;
3.5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上岗资格证,并具有水、工、环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8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项目(或同*标段)投标、报价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红章)到***********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领取文件:
4.1.9 ****-****其中任意*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年的出具成立以后的财务资料);****年至今任意*个月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年至今任意*个月纳税凭证。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年**月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5.2地点: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递交符合***********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5.4 ****年**月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6.2地点:***********;
6.3报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报价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获得项目的报价人和采购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9、保证金
**、政府采购合同
获得项目的报价人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处以采购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严肃处理。
**、注意事项
**.1递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迟到视为放弃谈判)。
**.3每个项目都要单独编制谈判报价文件。
**.4不组织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灵源南路北侧
邮政编码:******
项目组织及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胜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 **** **** ****
采购需求*览表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工期 | 备注 |
1 | 永胜县程海镇潘崀村委会潘浦村泥石流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 永胜县程海镇潘崀村委会潘浦村泥石流治理项目位于永胜县程海镇潘崀村委会潘浦村,建设内容为拦砂坝3座、谷坊5座、固床坝7座、防护堤 | ****年**月-****年1月 | |
2 | 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光美大箐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 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光美大箐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位于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光美大箐,建设内容为拦砂坝8座,谷坊2座,固床槽 | ****年**月-****年1月 | |
2.1报价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2采购方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方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3经采购方允许,报价人可以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方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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