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徐闻县检察院综合办公楼新增电梯井道钢结构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闻县检察院综合办公楼新增电梯井道钢结构工程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徐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电梯井道;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工程施工图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日期:**个日历天(以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徐闻县德新*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 | 徐闻县徐城镇红旗*路**号 |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的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周霭宁、黄堪权、黄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徐闻县检察院综合办公楼新增电梯井道钢结构工程;
数量:1宗;
中标价:******.**元;
建设工期:**个日历天。
*、其它补充事宜
*、废标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依据和处理意见 |
1 | 徐闻县第*建筑工程总公司 | 投标文件中缺少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依据邀请书第**条投标文件组成,作废标处理。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排名 |
1 | ************** | ******.** | 1 |
2 | ******.** | 2 | |
3 | *********** | ******.** | 3 |
注: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根据徐闻县检察院综合办公楼新增电梯井道钢结构工程邀请招标文件的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致同意推荐第*中标候选单位为**************;第*中标候选单位为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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