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辅道路面工程 | ||
品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徐州经济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_第*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辅道路面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辅道路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东侧辅道约***米,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②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_第*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号开发大厦5楼。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特别说明:
1.因本项目施工图纸较大,无法上传至公告附件内容,如供应商需要获取图纸,请联系:***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采购意向链接: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号开发大厦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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